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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四川省内江市消委会联合自贡市、宜宾市、泸州市,以及重庆市荣昌区、永川区、大足区、南川区、璧山区、潼南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消委会向川渝广大经营者发布“以诚信经营提振消费信心、以产品和服务赢得信赖”倡议。
十一地消委会联合倡议经营者履行经营者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保证所经销的商品进货渠道正规,来源可追溯,质量合格,标识齐全,台账记录完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自觉接受消费者监督,以优质的商品和服务取信于消费者,确保消费安全;严格依法诚信经营,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缺斤短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及不合格的商品,不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不欺骗顾客,不以“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利益,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倡议还包括,抵制行业垄断、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不合法的交易行为;增强消费服务意识,畅通消费者沟通渠道,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及消费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自觉接受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处理消费投诉;坚持需求导向,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
同时,倡议十一城市经营者自觉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将企业形象与城市形象相结合,将文明城市创建融入发展理念中,融入生产经营中,积极参与“线下购无理由退货”等承诺,展现川渝企业诚实守信风貌,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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