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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延吉市举行民族团结进步共建联盟启动仪式,加强对全市民族工作组织领导。
启动仪式上,宣读《延吉市民族团结进步共建联盟工作制度》,明确每月例会制度、学习调研制度、转换活动制度、互观互检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评督导制度六项联盟工作制度,并为全市41个民族团结进步共建联盟单位赠送图书,向街道代表发放民族工作服务站“红石榴窗口”标识牌,实现78个城市社区民族工作服务站全覆盖。
启动民族团结进步共建联盟后,联盟成员单位将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共建工作联盟会议,采取集中培训、座谈、外出考察等方式,定期组织联盟成员开展学习培训和交流活动,开展互观互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及创建成果进行展示交流,确保重要关联信息互通机制化,共同推动全市民族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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