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京津冀地区出现极端降雨过程,引发洪涝和地质灾害。
第一财经记者8月11日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紧急动员,加快部署落实金融监管总局、北京市委、市政府重要指示,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于8月11日共同印发《关于帮扶市场主体支持灾后重建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一律不得抽贷、压贷、断贷;单列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做好灾后金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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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金融机构帮扶市场主体,支持灾后重建
具体来看,《通知》要求,在京各银行机构统筹调度信贷资源,加大对受灾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积极助力市场主体复商复市、恢复生产。对受汛情影响暂不能营业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一律不得抽贷、压贷、断贷。强化续贷和“随借随还”类金融产品推广,可“一企一策”给予调整还款安排等纾困支持。积极服务灾后重建,确保防汛应急物资生产运输收储等企业的融资需求,及时满足灾情严重地区道路交通、水电燃气、市政设施、水库加固、河道改造、堤防建设、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的融资需求;确保粮食蔬菜、畜牧养殖、肉蛋奶禽等民生领域相关企业及农户的融资需求,及时满足灾后农田清淤、设施修复、改种补种等农业生产的融资需求。
《通知》支持在京各银行机构为受灾情影响的普惠型小微企业客户、涉农客户及个人客户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在贷款主体、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安排、担保方式等方面作出差异化安排,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针对性。原则上专属金融服务在准入条件、产品定价等方面显著优于本行其他同类产品。鼓励提高信贷审批效率,设立线上申请渠道与绿色审批通道,对于紧急资金需求缩短业务流程,简化申请材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对灾后重建融资需求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贷,以最快速度保障信贷资金及时到位。争取贷款降本减负,通过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减免服务收费、贷款展期、扩大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帮助受灾企业降低综合融资成本。
同时,《通知》提出对确因受灾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银行机构可灵活调整消费贷、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通知》明确,将加强货币政策工具保障,单列10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和50亿元再贴现额度用于支持相关金融机构做好灾后金融服务工作。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用于民生物资保供、灾后重建和复工复产的贷款等额提供再贷款支持并放宽再贷款担保品要求。对房山、门头沟、昌平等受灾严重地区企业的票据融资,优先给予再贴现支持,并要求相关金融机构对符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的信贷业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同时,《通知》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发挥融资增信作用,为受灾在保户提供展期、续贷、调整分期等还款安排。农业担保机构对京郊受灾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12个月担保费。对于房山、门头沟、昌平等受灾严重地区新增的符合再担保政策范围的融资担保业务,鼓励融资再担保机构对直接融资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
北京因灾受损车辆保险定损理赔已完成65%
除了金融支持外,防汛救灾和保险理赔工作也在同步展开。
截至8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保险行业累计收到因灾报损案件2.74万件,其中1.16万件已完成理赔或预付赔款,占比超过42%,赔款金额共计3.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受灾较重的房山区和门头沟区因灾报损案件数量及赔付金额约占全市的一半。北京地区车辆因灾报损约1.7万辆,其中超1.1万辆已完成定损、理赔或预付赔款,占比近65%。已报案全损车辆的定损、理赔或预付赔款完成率超过75%。北京地区农业保险估损金额3265.6万元,已定损、理赔或预付赔款金额2102.8万元,约占全部估损金额的64%。
记者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组织在京财险机构召开专项调度会,明确要求统一理赔标准,互认查勘定损结果,对河道车辆等水淹车按全损进行全额赔付,对其他部分损失车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尽快预付赔款,真正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局班子成员带队赴受灾最重的房山区佛子庄乡、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等地,发出“路通到哪里,保险就到哪里”的行业动员令,连续驻守、现场指挥,加快推动保险理赔到位。
暴雨及洪涝灾害期间,北京地区累计有215家银行保险机构网点因避险或不具备营业条件而临时停业,目前已复业191家,占比89%。24家未复业网点全部位于房山、门头沟两区,均系因供电中断、道路不通等暂不具备营业条件,待环境恢复后将及时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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