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行业 > > 内容页

北京住建委: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 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新闻来源:财经网 更新时间:2023-06-07 18:15:22


(资料图)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讯 6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对《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公告,明确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关键词:

Copyright @  2015-2022 新科技版权所有 关于我们 备案号: 沪ICP备2022005074号-4   联系邮箱:58 55 97 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