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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6月21日,本公司接获联交所发出的一封函件,当中载列本公司股分于联交所恢复买卖的指引。
根据复牌指引,本公司应:
(a)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刊发所有尚未发布的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核修订意见;
(b)证明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3.24条;及
(c)公布所有重大信息,以供本公司的股东及投资者评价本公司的状况
本公司于获准恢复证券买卖之前,须符合所有复牌指引、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为达致此目的,本公司对制定其复牌行动计划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本公司可就其复牌计划寻求联交所的指引,惟其复牌计划于实施前毋须经联交所事先批准。联交所表示,倘本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动,其可能对复牌指引作出修订或补充。
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联交所可将任何已连续停牌18个月之证券除牌。就本公司而言,18个月之期限将于2024年10月2日届满。倘本公司未能纠正导致其暂停买卖的问题、履行复牌指引并全面遵守上市规则以令联交所满意,以及于2024年10月2日前恢复其股分买卖,联交所上市科将建议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展开取消本公司上市地位之程序。根据上市规则第6.01及6.10条,联交所亦有权于适当情况下缩短指定纠正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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