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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所以,和银行打交道就成为了存钱人士的必经道路。而且,在四大国有银行的加持下,我国银行的公信力一直很强。
但是,在银行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
一个人携带10万巨款去存钱,但是机器在数钱的时候,却只数出了9万元。最后,在警察介入之后,事情才水落石出。
案件经过
来自深圳的小邱毕业于名校,自己给别人打工几年后就出来单干,结果也非常让他满意,公司逐渐走上正轨,每月盈利也越来越多。
这过了几个月的时间,小邱拿着10万元来到银行存钱。
在下车之前,小邱在车上确认存款的总金额,反复确认几遍之后,小邱拿着10万元来到了ATM机面前。
不凑巧的是机器突然卡住了,小邱便选择排队到柜台办理存款的业务。
虽然银行大厅内有空调,有饮水机,但是排队的人多,导致小邱的脾气逐渐变得暴躁起来。
好不容易等到自己的号,在存款的过程中,被工作人员告知自己的存款只有9万元。
一时间,小邱怒火中烧,直接对着银行工作人员吼道:“我的10万元怎么可能变成9万元呢?我在车上反复确认过。”
出于职业素养,银行工作人员也只能耐心地回复到:“机器数出来只有9万元,而且反复操作好几次了,都是这样的结果。”
面对工作人员的解释,小邱不能接受。在争执无果之后,工作人员叫来了银行经理。
经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也觉得小邱有故意闹事的嫌疑。
因此,双方都坚持自己的意见。这时候,旁边的一位看客说了一句看监控就好啦!小邱就反应过来要看银行的监控。
面对小邱的请求,银行经理说到:银行的监控涉及到顾客的隐私,私人没有权利观看。
于是,存款10万变9万的事情在双方之间不断地拉扯。
后来,双方懒得交涉了,才想起来报警,警察到来之后,也没有更好的处理办法。
于是,在警察的陪同下,邱某和经理一行人观看了该时段该角度的监控视频。
观看了两遍之后,都没有发现存款的过程中出现异常。
因此,银行方坚信是邱某故意找茬或者是邱某自行遗失了一万元。
但是,邱某坚信要掉就全部掉了,不会只遗失一万元,毕竟,自己10万元都放在一起,怎么可能其中一万元不翼而飞呢?
因此,他屏息凝神仔细地观看慢动作的监控视频。幸运的是,在邱某的坚持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一万元。
原来在窗口交接存款的时候,其中一万元不小心掉到了窗口玻璃处的夹缝中。
由于当时双方都在忙手中的事情,因此这一万元悄悄地隐身成功,这也是开头工作人员和小邱相互争执的焦点所在。
要不是小邱仔细的观察,这一万元可能真的找不回来了。
站在工作人员的角度来看,她对自己的业务能力很自信,所以在事发之后,她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客户找茬,并没有从业务的流程考虑问题。
银行的经理也跟工作人员一样的想法,才导致双方一直不断地争执
那么,针对邱先生发生的这个情况,如果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的话,可以适用哪些法律条文呢?
以案释法
在此案中,除开涉及的财产纠纷,还牵涉到监控的查看,那么,在银行这种特殊的场所,邱先生有权利查看监控吗?
其实根据银行的管理办法,如果在银行发生了财产遗失等事情,个人根据相关程序完成了申请的话,是可以查看相关监控的。
只不过申请的程序比较的繁杂。
首先,需要个人进行申请表的填写,其次,需要把查看的监控时间段、目的以及原因等登记清楚。
等待组织批准之后,个人就可以在银行方的陪同下进行监控的查看。
案件分析
本案中,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邱某相关事项。只是在邱某要求查看监控的时候,给予了否定的答案。
当然,没有尽到提醒的义务并不触犯法律,只是从工作的素养角度来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当然,在邱先生报警之后,在警察的陪同下也可以观看视频,这个办法也比较简单可行。
我国公民平等地享有财产权,任何个人、组织等都不能对个人的合法权益产生损害。
该案件中,工作人员由于自己的过失导致小邱的财产受到了损失,因此,小邱可以要求工作人员赔偿自己的损失。
好在,小邱最后找回了自己遗失的一万元,因此工作人员不需要承担该责任。
所以,哪怕是在银行工作,也不能成为“免死金牌”。
不管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只要行为人的行为让被侵权人产生了损失,那么,行为人就需要为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幸的是,邱先生最后找回了自己的一万元,也及时地减少了经济的损失。不管是对于银行还是对于邱先生来说,这个事情的结局是完美的。
小结
虽然在银行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但是银行本身是没有过错的,因此,我们还是可以放心大胆地存钱。
另外,作为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应该仔细认真的工作,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毕竟,工作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银行的门面,如果银行工作人员经常出现这一类事故的话,人民对于银行的信任感也会逐渐地减少。
遇到事情不要怕,只需要慢慢寻找解决办法就好了。尤其是涉及到财产损失这类问题的时候,解决的办法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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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作者 | 王言
编辑 | 阿琰、不辞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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