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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公布2022年度社会保险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及缴费基数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76号)文件规定,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23年12月3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可按以下14个档次标准缴纳2023年全年的养老保险费。
附:延吉市个体人员缴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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