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
会议现场
7月4日至5日,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组一行,到延吉市进行为期2天的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预审。
(资料图片)
在延吉市朝阳污水处理厂实地检查
在延河水库水源地实地检查
在延吉市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在延吉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实地检查
在延吉市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通过听汇报、审核技术资料、现场核查,预审组对延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给予了肯定。预审组表示,延吉市已形成“党委政府全面负责,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格局;科学编制了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创建任务落实;创建工作档案资料较齐全,能够客观、全面反映创建工作全过程。预审组一致认为延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各项创建指标均达到目标要求,同意延吉市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省级预审。
延吉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良好的绿色生态环境作为城市的“金字招牌”,2015年就提出创建计划,编制了相应规划。特别是2021年,在吉林省委和延边州委先后作出“生态强省”和实施“生态立州”的重要战略部署后,延吉市紧盯新任务、新目标、新要求,抢抓机遇,把创建工作上升为首选战略,把领导小组调整为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同时瞄准短板弱项重点突破,做到创建全覆盖、无死角,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提档升级。
张守亮参加预审
延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张守亮,延吉市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参加预审。
【责编 王春荣 李军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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