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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张瑛 卢凤莲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春季是鱼类产卵繁殖的季节,也是非法捕捞的高发季节。检察官提醒您进入禁渔期,请谨慎选择钓具钓鱼,切莫用“钓”触法。
今年3月7日,一名使用可视锚鱼器捕捞水产品男子被江永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经查,何某某先后3次使用可视锚鱼器在江永县永明河风雨桥河段(禁渔区、禁渔期)非法捕捞水产品,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江永县人民检察院认为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轻微,拟对何某某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并于4月27日开展公开听证,3名听证员一致同意该院对何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拟不起诉的决定。宣布不起诉决定后,何某某表示: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坚决不踩法律红线。
据悉,可视锚鱼器捕鱼效率高、破坏性强、危害大,是《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将可视锚鱼等探鱼设备纳入全省禁用渔具范围的通告(湘农发〔2021〕22号)》明文规定的禁用渔具。除此之外,地笼、耙网、滚钩等也是常见禁用渔具,在禁渔期或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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