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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近日,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下发《关于建立债权投资计划分类登记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债权投资计划分类登记工作机制。
据了解,通知的下发是为落实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分类监管工作要求,深化保险资产管理业务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提升债权投资计划(下称“产品”)登记工作质效。
具体来看,协会根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评级结果,结合产品分类情况,优化产品登记管理工作机制,对债权投资计划实行分类登记管理。 根据产品登记申报材料和登记时效的不同,登记方式分为常规登记、便捷登记和快速登记。
常规登记是指协会依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对产品登记材料的完备性、合规性进行形式性查验。便捷登记是在常规登记的基础上简化登记材料,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申报产品登记时无需提交内部信用评级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主体外部信用评级报告。快速登记是在便捷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实受托人主体责任,缩短登记时效,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报送登记材料后即生成产品登记编码。
通知明确,根据融资主体信用等级和产品信用增级安排不同,将产品分为I、II、III三类。I类产品指符合免于信用增级条件的产品;II类产品指设置保证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或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信用增级方式,且融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产品;III类产品指不属于第I、II类情形的其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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